关于规范经销商渠道、严禁无授权线上销售及乱价处罚公告
为规范全国经销商销售渠道秩序,稳定公司医疗器械产品市场价格体系,保障全体授权经销商合法合规经营权益,杜绝各类扰乱市场、违规经营行为,依据双方《经销合作协议》及公司渠道管理制度,现就渠道管理规范及违规处罚事宜公告如下,所有签约经销商一体遵照执行。
所有授权经销商及下游合作终端,严禁发生以下任意违规行为,公司实行全网常态化巡查、线下不定期抽检,违规全程建档留痕、零容忍处置:
1. 严禁无公司书面盖章授权,通过任意线上平台、网络渠道售卖、展示、引流我司产品(含各类电商、本地生活、社交私域、直播、团购等全网络场景)。
2. 严禁未经公司审批,私自二次授权、转借授权、拆分经销权限,允许无资质第三方、个人及终端经营销售我司产品。
3. 严禁跨区域无报备窜货、异地铺货,严禁高于或低于公司统一指导价销售、变相调价、捆绑低价出货,扰乱全国价格体系。
4. 严禁向无医疗器械经营资质、无公司备案的终端及个人违规供货,造成产品无序流通、市场混乱及品牌负面影响。
5. 严禁核查期间隐瞒违规事实、拒不配合整改、规避平台及线下监管核查。
本公司渠道管理实行违规零容忍、查实即处置原则,一经核查确认存在上述任意违规行为,即刻执行以下全部处罚措施:
1. 立即终止涉事经销商全部官方经销授权、终端授权及区域合作资质,所有授权即刻作废、全部无效。
2. 即刻全面停止所有产品供货,冻结全部未发货订单,永久取消新品供货、政策扶持、返利补贴等一切合作权益。
3. 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双方《经销合作协议》,终止全部合作关系。
4. 将违规经销商、实际负责人及关联经营主体列入公司终身黑名单,永不合作。
5. 对违规流通产品,永久停止溯源查询、售后维保、质量质保、技术支持等全部配套服务,相关纠纷及损失由违规方全权承担。
6. 若违规行为造成品牌受损、市场秩序混乱、经济损失的,公司保留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及经济赔偿的全部权利。
7.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,作为《经销合作协议》有效补充条款,具备同等法律效力,适用于公司全部授权经销商。
8.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杭州山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所有。
杭州山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
2026年8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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